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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POLICY INTERP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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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报告

POLICY REPORT

西咸新区促进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兑现实施细则

《细则》指出,对于在新区落户的氢燃料电池生产企业,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在新区落户的制储运氢能装备生产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对在新区落户的氢能关键零部件及配套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2023-07-27 17:34  

关于公开征求《五华县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专项政策(再次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通知明确,鼓励新型储能项目加大投资。对新引进的新型储能产业项目,按固定资产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自约定开工之日起两年内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含)的,奖励比例为3%;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比例提高0.5%,单个项目的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023-07-27 17:27  

2021-2022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财政补贴情况公示

 根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京管办发〔2020〕257号)、《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京津冀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第一年度北京市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京管办发〔2022〕360号)等文件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北京市2021-2022年度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补贴核查工作。根据评审结果,现将拟发放加氢站建设和运营财政补贴的企业及金额予以公示。

  2023-07-27 17:25  

1000万元!宿迁市数字人民币政府汽车消费补贴来了

2023年7月27日至10月31日 (活动截止时间),共发放1000万元补贴资金。购车价格在5万至15万元(不含15万元)的,按照每辆车2000元标准发放;购车价格在15万至30万元(不含30万元)的,按照每辆车4000元标准发放;购车价格在30万元以上的,按照每辆车6000元标准发放。

  2023-07-26 18:15  

广州市商务局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广州海关 黄埔海关 黄埔区人民政府 南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提升二手车出口便利化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等八部门印发《广州市进一步提升二手车出口便利化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支持二手车出口。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二手车出口工作部署,综合考虑二手车车源整合能力、海外市场渠道、售后服务保障能力、信用记录等情况,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指导二手车出口企业申领出口许可证。支持企业、行业协会根据标准管理的有关规定起草、申报二手车出口标准。

  2023-07-26 18:13  

关于印发重庆市以场景驱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计划》明确,到2025年,基本形成多维度、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工智能场景创新体系,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发展,人工智能发展整体迈上新台阶,成功创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计划》围绕强化人工智能核心要素支撑、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创新主体、优化扩大人工智能产品供给、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场景开放、持续优化人工智能产业生态等五方面部署了16条重点任务。

  2023-07-26 18:10  

关于印发《四川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

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开展中重型电动、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有序建设成渝氢走廊,支持宜宾市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80万辆。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40%以上。

  2023-07-26 18:08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提升公路水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关基设施)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严格履行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责任、全面压实运营者安全保护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办法》法定要求、做好《办法》贯彻实施组织工作。

  2023-07-26 18:07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优化电动汽车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意见稿》明确,居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类别的各时段价格及时段划分保持不变。同时,工商业用电类别的各时段价格计算方式仍保持不变,仅对其时段划分进行调整。调整后峰段时间共8小时,其具体时段为:16:00-24:00。平段时间共8小时,其具体时段为:00:00-02:00、10:00-16:00。谷段时间共8小时,其具体时段为:02:00-10:00。

  2023-07-25 17:10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大力提振汽车、家居、成品油等大宗消费,支持和引导各地举办各种形式的汽车促销和新能源汽车下乡等活动。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进二手车“跨省通办”便利措施,搭建二手车交易信息查询平台,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2023-07-2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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