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解读
发布时间:2026-03-2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持续提升通用性强、用能量大、发展前景突出的节能装备能效水平,加强节能装备供给与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工信部联节〔2026〕4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同志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 2026年2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发布时间:2026-03-31
1—2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2721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2.6%。从环比看,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39%。
成都市经信局和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成都市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实施方案》明确了成都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的目标。到2023年,重点在龙王、桃乡、广都等电网“卡脖子”断面开展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建成新型储能装机达到10万千瓦以上,初步缓解电网“卡脖子”断面负荷缺口。到2024年,在电网“卡脖子”断和负荷缺口明显区域布局落地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建成新型储能总装机达到50万千瓦以上,全面解决电网“卡脖子”断面负荷缺口。到2025年,充分考虑经济与资源各方因素,全面推广应用新型储能设施,打造智能灵活调节、安全保障有力、供需实时互动、源网荷储深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建成新型储能总装机100万千瓦以上。
2023-10-11 17:38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能源电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能源电子产业技术创新取得突破,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建立,能源电子产业有效支撑新能源大规模应用,成为推动能源革命的重要力量。全省能源电子产业实现产值3500亿元,培育10至15家创新能力突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百亿级能源电子企业,牵引带动一批上下游配套企业。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5000万千瓦,形成200万千瓦以上集中共享新型储能规模。
2023-10-11 17:37
《河北省加氢站管理办法(试行)》发布
鼓励加氢站建设用地集约使用。在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合法建设的加油(气)站利用现有土地改(扩)建加氢站,鼓励新规划加油(气)站同步规划建设加氢设施;现有加油(气)站具备加氢设施建设条件的,视同已纳入加氢站规划布局。
2023-10-11 17:23
工业和信息化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关于2021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终审和2021-2022年度补助资金预拨情况的公示》。
2023年10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关于2021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终审和2021-2022年度补助资金预拨情况的公示》,《公示》明确:一、2020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核定推广数74743辆;应清算补助资金136604.8159万元;按整车企业取整后补助资金136607万元;扣回相应预拨资金后剩余资金30861万元。二、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核定推广数426719辆;应清算补助资金654722.3631万元;按整车企业取整后补助资金654727万元;扣回相应预拨资金后剩余资金246849万元。三、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情况:此次拟预拨资金1573195万元,此前待扣回预拨资金904274万元。(此次应得预拨资金为“此次拟预拨资金”减去“此前待扣回预拨资金”)
2023-10-11 17:20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龙门县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方案》中指出,对年度工业产值10亿元以上,且工业产值增速10%以上的新型储能制造企业按市政策文件给予用电补贴,并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新建和扩建新型储能制造业项目,根据市政策文件给予叠加资助。
2023-10-10 16:23
《宿迁市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印发
《政策措施》共分四个部分,明确了目标定位、支持重点、支持政策以及保障措施,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在目标定位上,《政策措施》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力争将宿迁打造成在国内储能产业具有影响力的制造业基地。支持重点为电化学储能、物理储能、氢能等技术路线和产业链上下游重点领域。
2023-10-10 16:21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河北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
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2023-10-10 16:20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安徽省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行动计划(2023—2025年)》
行动计划提出9大项、30条具体任务:一是深入推进供应链双招双引,明确建立健全供应链双招双引机制、编制供应链发展实施方案、开展供应链招引活动等。二是聚焦重点提升供应链资源配置能力,包括做优做强汽车首位产业供应链、大力培育先进制造产业供应链、夯实大宗商品物流供应链、完善医药物流供应链、构建冷链物流网络、发展外向型供应链、培育供应链金融等。三是打造重要供应链枢纽,包括建设合肥综合性供应链枢纽中心以及芜湖大宗商品及航空货运、蚌埠江淮海联运、亳阜宿农产品冷链和医药等供应链枢纽。四是承办全国性供应链展会,包括举办新能源汽车供应链、新一代信息技术供应链、农产品供应链、中医药供应链、供应链金融等系列展会活动。五是积极推动数字赋能,包括建设供应链服务平台、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六是培育壮大供应链经营主体,包括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培育供应链新型经营主体。七是强化供应链人才技术支撑,包括引进培育供应链人才、深化供应链技术创新应用。八是完善供应链配套体系,包括发展供应链配套产业、增强供应链安全韧性、提升供应链联通能力。九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实施重大项目。
2023-10-10 16:17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电动汽车用电价格及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居民用电动汽车充换电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生活合表用电价格或居民合表分时电价。居民合表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峰时段6:00-22:00,谷时段22:00-6:00,不设平时段。峰时段电价在居民生活合表用电价格基础上提高0.15元/千瓦时;谷时段电价在居民生活合表用电价格基础上降低0.15元/千瓦时。(二)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合表用电价格或居民合表分时电价。(三)居民用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户选择执行居民合表用电价格或居民合表分时电价,需提前15日向电网企业提出申请,次月起执行调整变更后的电价政策,变更周期不少于12个月。未申请执行居民合表分时电价的居民用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户,按居民合表用电价格执行。
2023-10-10 16:15
《天津市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发布
根据天津市汽车限购政策的调整方案,天津将实施无车家庭指标,此前北京市就曾实施了这一措施,为一些参与了多年摇号、有着迫切用车需求的家庭提供了购车机会。天津市的无车家庭指标方案为:年内定向投放3万个无车家庭其他指标,该指标用于在天津市购车使用。符合以下规定情形的,可以于本措施发布之日起60天内,以家庭为单位办理1个“无车家庭”其他指标的申请登记。其中也有一些必要的要求,比如家庭申请人总数不得少于2人,家庭主申请人需要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所有家庭申请人需属于居住地在天津市的人员。
2023-10-10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