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解读
发布时间:2026-03-2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持续提升通用性强、用能量大、发展前景突出的节能装备能效水平,加强节能装备供给与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节能装备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6—2028年)》(工信部联节〔2026〕4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同志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 2026年2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发布时间:2026-03-31
1—2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2721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2.6%。从环比看,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39%。
新加坡电动电单车充电标准更新 未来可在换电站完成充电
3月2日报道:新加坡电动电单车未来可通过更换电池的方式驱动,为驾驶者提供更多充电选项;一般电动车的充电桩每年检查次数也从四次减少到三次。新加坡计划于2030年前在全岛增设6万个充电点,其中2万个设于私人设施,其余4万个则设在公共停车场。
2024-03-05 08:59
最高可获5000元!“乐购城阳”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来啦
为释放汽车消费潜力,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城阳区将于3月7日至3月31日组织开展2024年“乐购城阳”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消费者在城阳参与活动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车或燃油车(不包括二手车)且完成机动车登记的,最高可获得5000元消费补贴。根据活动细则,购车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每辆补贴2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每辆补贴3000元,20万元(含)以上每辆补贴5000元。购车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
2024-03-04 17:15
《深圳市支持开源鸿蒙原生应用发展2024年行动计划》印发
3月2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合印发《深圳市支持开源鸿蒙原生应用发展2024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4年底,深圳市在鸿蒙原生应用发展上的具体目标包括:在2024年内实现深圳市鸿蒙原生应用数量占全国总量10%以上;深圳市主要垂域实现鸿蒙原生应用全覆盖;鸿蒙开发课程进入深圳市主要高校和培训机构,取得资质的鸿蒙开发者数量占全国总量15%以上;建成2家以上以鸿蒙原生应用软件开发、应用企业为主的专业产业园;拥有鸿蒙开发人才资质的软件企业超千家;推动鸿蒙生态创新中心稳健运营等。
2024-03-04 17:13
上海发布新一轮汽车和家电补贴政策 最高补贴万元
3月2日,上海市商务委公布了新一轮燃油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和新能源汽车置换政策。根据政策,上海将延续2023年标准,换车最高10000元的购车补贴继续,买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最高1000元补贴延续。
2024-03-04 17:12
延边: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
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享有轻型货车同等通行便利。对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原则上不限行,进入城市范围内禁限行区域及路段不再需要办理市区通行证。其他中型及以上货运车辆进入城市禁限行区域,继续执行图们市区道路禁限行相关规定。
2024-03-01 18:36
长春: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
为深化推进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更好服务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现对我市部分中型厢式货车的通行规定做出如下调整
2024-03-01 18:34
关于调整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地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对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控措施进行调整。
2024-03-01 18:29
关于调整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地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决定在即日起,对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控措施进行调整。
2024-03-01 18:28
关于调整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货物配送效率,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决定自3月1日起,对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控措施进行调整。
2024-03-01 18:27
关于调整莱阳市城区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保障物流畅通、助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号)要求,结合莱阳市现行货车通行管理政策,决定对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区道路通行管控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不限通行时间和区域(第二条所列举的区域除外)。 二、因生产、生活及重点工程建设等情况的需要,确需在城区核心区域内旌旗路(富水路至蚬河路)、清水路(旌旗路至龙门路)、大寺街(旌旗路至龙门路)、昌山路、玉带路、旌阳路、悦望街等道路通行的,需按照规定在“交管12123”APP上提前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2024-03-01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