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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POLICY INTERP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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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报告

POLICY REPORT

关于加强鹤山市西江大堤路段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防止因超重车辆通行可能造成的河堤损毁,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鹤山市西江大堤(利丰路口至古劳镇人民政府段)从2023年5月1日零时起,全天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西江大堤沿线企业、个体户等的受限车辆确需借道西江大堤(利丰路口至古劳镇人民政府段)的,或沿线因渔业生产需要通行的,可在“交管12123”APP申请货车通行码。

  2024-03-11 18:30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0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0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九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批)予以公告。

  2024-03-11 18:27  

关于调整吴江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的通告

3月6日,苏州吴江交警发布关于调整吴江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的通告,决定自2024年3月11日0时起,对吴江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进行调整。新增限行区域:松陵街道:G524(不含)以东、京杭大运河以西、云梨路以北、工农路(含)以南区域。(限行时间为7时至24时)。其它货运车辆限行区域和时段暂时保持不变。

  2024-03-11 17:55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都市圈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

其中提到,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绿色生活理念,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鼓励居民绿色出行,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到2030年济南、淄博、泰安等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积极打造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加快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应用,推进城市货运配送绿色化、集约化转型。

  2024-03-08 17:21  

崂山启动2024新一轮消费券发放 3月8日10:00开领

本次崂山区汽车促消费活动分别发放资格券和消费券。资格券分别于3月8日、3月15日开始发放,数量有限,先到先得。用户按程序和要求完成领券、核销、上传资料,通过审核后发放消费券,消费券可在崂山区指定的的商超、餐饮、汽车商户等企业消费中使用。

  2024-03-08 17:19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指导辖内财险公司切实做好新能源车险承保工作

3月7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甘肃监管局发文称,指导辖内财险公司切实做好新能源车险承保工作。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能源车辆保险承保工作的通知》,鼓励大型财险公司积极承保新能源车商业保险,确保实现愿保尽保。

  2024-03-08 17:18  

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3月3日,延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分解落实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明确:加快公共停车场、景区景点、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充电设施建设,拉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增长。多措并举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围绕商超、百货、餐饮及成品油等领域持续发放消费券,推进汽车、电子产品以旧换新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

  2024-03-08 17:17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通知对智能网联汽车提到多项措施,其中就包括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深入贯彻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在全省范围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大力推动中重型商用车新能源化。各级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新车辆能采尽采新能源汽车。

  2024-03-07 16:22  

2024年黄山市购车消费补贴来了

3月5日,我市启动“徽动消费悦享黄山”2024年黄山市购车消费补贴发放,40余家汽车经销商,上海大众、比亚迪、一汽奥迪等主营汽车品牌参与此次活动。购车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按照2000元/辆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含)至15万元按照3000元/辆给予一次性补贴;15万元(含)至20万元,按照4000元/辆给予一次性补贴;20万元(含)以上,按照5000元/辆给予一次性补贴。

  2024-03-06 16:45  

郑州部分货运车辆市区道路通行管理措施有变

北三环路以南、东三环路以西、南三环路以北、西三环路以东区域内(以上道路均含本路),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悬挂新能源号牌的中型、轻型、微型厢式、封闭式货车(以上车型均不含危险品运输车辆)每日除早晚交通高峰期外准许通行(早高峰期:每日7:00-9:00,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晚高峰期:17:30-19:30;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晚高峰期:17:00-19:00)。轻型多用途货车不限行。其他货运车辆市区禁行区域通行政策不变。

  2024-03-06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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