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解读《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6-04-08
近日,商务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就《意见》进行了解读。
● 2026年2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发布时间:2026-03-31
1—2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2721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2.6%。从环比看,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39%。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6月2日,福建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建设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重点推进公共服务场所公共充电桩、老旧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充电桩建设。支持我省高速公路企业加快全省高速公路光储充站点布局,加大新能源汽车在公共领域的推广应用力度,支持在景区、厂区、港区、物流园区、矿区等重点区域及省内岛屿打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区。
2022-06-02 17:52
烟台出台稳经济促发展“38条”政策措施
5月31日,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印发《关于稳经济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提出将全面落实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相关优惠政策,持续推进出租车行业及常规线路公交车领域的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车辆换代。
2022-06-02 17:42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6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提出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停车场设施配建标准,出台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地方标准,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免予办理规划、用地、建设许可手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今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桩超过2万个,基本实现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100%全覆盖。
2022-06-01 17:44
关于《唐山市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2年5月27日,河北唐山市发展改革委发布《唐山市氢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适用于唐山市行政区域内经营性加氢站和企业自用加氢站的新建、改扩建管理。
2022-06-01 17:42
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有关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2022-06-01 17:41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管理便企服务措施的通告
车辆生产企业申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新产品以及已《公告》产品申报变更扩展时,可暂不报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实行容缺受理、先办后补。企业应当确保申报产品符合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有关技术要求,自行进行相关安全、环保性能测试验证,提交测试验证结果和承诺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022-06-01 17:38
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56批)、《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22年第5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九批)、《免征车辆 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五十五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财
2022-06-01 10:35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定全省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
5月2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稳定全省经济若干措施》,措施提出将推动汽车消费市场恢复,对在省内购置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按照5-10万元、10-20万元、20万元以上三档给予补贴,其中对购置传统燃油乘用车的,按照三档分别给予不低于2000元、3000元、5000元标准的补贴;对购置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三档分别给予不低于3000元、4000元、6000元标准的补贴。对报废旧车并购置新车(包括传统燃油和新能源乘用车)的,在原补贴标准基础上再增加不低于1000元的补贴。加强政企银多方联动,开
2022-05-31 18:44
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5月30日,财政部发布《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稳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在措施方面,提出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将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用车和用船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此外,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出台《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表示,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但重申“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
2022-05-31 18:43
山东青岛:购置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最高补贴7000元
5月28日,青岛市政府宣布了一系列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新政策。政策显示,将设立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费改税补贴部分继续直接发放给出租车司机;其余部分30%用于支持出租车加快电动化,70%用于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
2022-05-31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