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解读《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6-04-08
近日,商务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就《意见》进行了解读。
● 2026年2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发布时间:2026-03-31
1—2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2721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2.6%。从环比看,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39%。
广东东莞印发加油站内设置汽车充电桩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近日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油站内设置汽车充电桩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一)选址及布局1.充电站不应靠近有潜在火灾或爆炸危险的地方,当与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毗邻时,应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的有关规定。2.电动汽车充电桩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排队充电的车辆应在专用停车位内等候,不得阻塞通道,不得影响加油作业及加油车辆出入。3.设置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宜设立独立的出入口,充电车位应方便出入,并按照《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建设。(二)安全间距应当符合要求充电桩及其配套用于充电的停车位,参照散发火花地点考虑与加油站内工艺设备的安全间距,今后《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经修订有专门针对充电桩间距要求的,从其要求执行。(三)充电设施数量要求1.参照《汽车加油加气站消防安全管理》(XF/T3004-2020)的规定,加油站内设置电动汽车充电桩数量原则上不应超过2台。2.加油站内设置电动汽车充电桩数量超过2台的,应严格按照《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的要求建设,并结合加油站规模、车流量等因素设定。3.新建充电桩的数量规模应满足负荷核算,若现有设备供电能力不足时应增加线路或变压器容量。
2024-08-08 15:20
江苏宿迁宿豫区印发宿豫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近日,江苏宿迁宿豫区印发宿豫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其中提到:到2027年新车销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50%。加快推进充电桩设施和配套电网改造,补齐中心城区、乡镇充电设施建设短板。着力推动汽车换“能”。着眼于新车、二手车、报废车、汽车后市场等汽车全生命周期各环节,深入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完善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强化二手车交易行业管理全链条促进汽车以旧换新。通过官网媒体宣传平台、销售平台、网络平台多层次宣传《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促进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迅速落地。推动汽车销售企业构建城乡一体、线上线下融合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联动各方资源,开展汽车惠民换新消费季等活动。推动汽车销售企业采取打折让利、旧车折价置换等方式,促进汽车以旧换新惠民消费。到2027年新车销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50%。加快推进充电桩设施和配套电网改造,补齐中心城区、乡镇充电设施建设短板。
2024-08-07 16:53
江苏省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近日,江苏省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其中提到: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到2025年,水路、铁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2%和10%左右,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沿海主要港口铁矿石、焦炭等清洁运输(含新能源车)比例力争达80%。南京、无锡、常州、苏州等地采取公铁联运等“外集内配”物流方式。到2025年,重点港区铁路进港率达70%。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力争提前一年在2024年底前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2024-08-07 16:52
江苏南通市政府印发《南通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江苏南通市政府印发《南通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重点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等“碳达峰六大行动”,确保如期实现全市碳达峰目标,为实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其中提到: 推广绿色低碳交通工具和设施应用。加快推进交通工具向电气化、低碳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加大传统燃油车辆的低碳替代力度,强化营运车船燃料排放限值管理,加快淘汰老旧车辆、船舶、港作和施工机械,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
2024-08-07 16:49
《四川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印发
近日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成都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细则明确了补贴标准:1.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补贴标准如下:三星等级,标准为100元/千瓦;二星等级,标准为70元/千瓦;一星等级,标准为40元/千瓦。单个场站最高补贴20万元。2. “智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补贴标准如下:三星等级,标准为3000元/车位;二星等级,标准为2100元/车位;一星等级,标准为1200元/车位。单个小区最高补贴6万元。3. 对纳入试点范围的换电设施按300元/千瓦给予建设补贴,单个站最高100万元建设补贴;每年按0.2元/千瓦时给予单个站最高20万元运营补贴。
2024-08-06 17:40
广东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广东省云浮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云浮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解决网架薄弱问题,强化骨干电网建设。鼓励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支持区域综合能源示范项目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用好碳排放权交易、电力交易等市场机制,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强化绿色金融服务能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绿色低碳转型的内生动力和市场活力。
2024-08-06 17:38
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
近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其中提到: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金融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在项目规划期主动提供融资方案,创新政银企村民合作方式,更好支持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农村电网巩固提升、乡村道路、燃气下乡、农村寄递物流体系、智慧村庄、乡村民宿、农村养老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大对农村地区分布式新能源、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等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以县为单位开展金融支持乡村建设试点,探索农村基础设施信贷模式和金融产品。
2024-08-06 17:27
嘉兴市发布关于对《关于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嘉兴市发布关于对《关于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根据公告,到2027年,嘉兴市氢能产业规模持续壮大,氢能制造业产值规模达150亿元以上,在氢能制造产业链关键环节引育行业龙头企业2家以上、亿元企业5家以上,打造产业链条完整的氢能整车和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在示范应用上,新增加氢站10座以上,氢能车辆推广应用突破1500辆,其中氢能货车超1000辆、氢能叉车超60辆。氢能船舶示范应用10艘以上。积极建设嘉兴—上海—苏州“长三角氢能走廊”,开展天然气掺氢、甲醇制氢、氨制氢等试点应用。针对上述目标,嘉兴将从拓展氢能供给渠道、加强加氢设施建设、加快氢能应用示范、加大氢能产业培育、推动产业技术创新、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等多方面加强支持政策措施。
2024-08-06 17:25
山东邹平市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邹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关于调整邹平市城区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的通告。一、禁行、限行车型:重、中型货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和低速货车实施禁行、限行管制措施;危险物品运输车和拖拉机实行禁行管制措施。二、禁行、限行区域:禁行区域:北至黄山五路(不含);南至南外环(含);山北片区东至月河一路(不含),山南片区东至邹周路(不含);山北片区西至国道308(不含)、山南片区西至西外环(含)之间的区域;限行区域:北至高速路;南至鹤伴二路(含);东至月河六路(焦临路不含);西至邹周路(含)之间的区域。禁行路段:西外环部分路段(北起青银高速邹平西出口、南至南外环)、南外环整段。限行路段:省道235城区段(北起黄山三路月河一路路口、南至焦临路与省道235路口)。
2024-08-06 17:23
上海市交通委等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上海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管理规定》,其中提出,支持建设项目通过调整规划指标增建公共停车设施。在不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情况下,经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深化程序论证,因增加公共停车位,可以增加建筑面积。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超过原规划地块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5%,且不计入容积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以及运营公共停车设施。对于结合城市更新、旧区改造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区财政资金可以统筹支持。在不减少停车位以及符合规划原则的前提下,单独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可以兼容设置不超过10%的附属配套面积,经论证,按照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深化管理规定,兼容比例可提升至不超过15%。
2024-08-05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