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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POLICY INTERP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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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报告

POLICY REPORT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

老旧营运货车特别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运营年限长、使用强度大、超标排放问题突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和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也是助力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货车更新补贴,支持老旧柴油货车等更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支持,完善政策保障,强化资金管理,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认真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

  2024-08-28 17:51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在《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浙商务联发〔2024〕36号)基础上,自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补贴申请人名下的报废乘用车应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补贴申领期间,新购置汽车应登记在补贴申请人名下。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变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销售企业购置7座(含)以下新乘用车的,可申请一次性补贴。新车价格在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乘用车补贴6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8000元;价格在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乘用车补贴8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0000元;价格在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0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2000元。活动期间每名补贴申请人或每辆旧乘用车均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该项政策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不重复享受。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2024-08-27 17:40  

信阳市人民政府印发《扎实推进2024年下半年经济稳进向好若干措施》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印发《扎实推进2024年下半年经济稳进向好若干措施》的通知。在充换电方面明确:1、深入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新增公共停车泊位4000个,新建公共服务领域充电桩1000桩,推动各类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2、支持老旧营运船舶、货车报废更新,提高农业机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提高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比例。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支持家装厨卫换新,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金支持政策。

  2024-08-27 17:34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印发《天水市麦积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印发《天水市麦积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充换电方面明确:1、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加快居住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重点区域充电桩建设。2、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梯次推动各区域充电站建设,有序更新改善车辆检验检测设备。支持和鼓励公务用车、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车辆加快电动、氢能等车型替代。有序推进氢能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积极谋划氢能动力装备新赛道,拓展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到2027年,全区新能源公交车(含城市和城乡公交)比例达到78%,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55%。

  2024-08-27 17:31  

《江西省推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发布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西省推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27年,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更加完善,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更加规范,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1倍,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废钢铁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进一步加大。

  2024-08-26 19:03  

《常州市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发布

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常州市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方案明确,到2027年,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立,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600万吨左右,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本地车籍报废机动车回收量1.5万辆左右,废旧家电回收量达4.6万台(套)。推动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超600家、综合分拣中心数量超7个,培育10家以上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和骨干企业,实施2个以上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回收利用项目。

  2024-08-26 19:01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黑河)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黑河)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交通运输结构持续优化。黑河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公转铁”力度持续加大,铁路货运量和货运周转量大幅上升,已形成水铁、公铁、陆空等多种联运模式,大力发展以集装箱多式联运为主,兼顾商品车、冷链专业多式联运等服务。绿色能源应用比例不断提高。黑河市交通运输局印发《黑河市营运老旧柴油货车和营运燃气车辆淘汰方案》。2022年,全市公交车新能源车辆占比36%,其中新增和更新车辆中的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73%。要求具有船舶岸电系统船载装置的船舶使用岸电,现有港口经营企业4家,共有21个客货运泊位,岸电设施20套,供电容量达到7000千伏安。

  2024-08-26 18:57  

广东深圳对两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涉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规范和失效充电桩认定

近日,深圳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规范(送审稿)》和《长期失效充电桩认定及评价规范(送审稿)》两项地方标准意见的通告。其中指出,为优化完善深圳市充电设施地方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加快长期失效桩清退,推动深圳市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朝安全可靠、可调可控、规范统一的方向发展,深圳发改委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规范(送审稿)》和《长期失效充电桩认定及评价规范(送审稿)》两项地方标准。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2024-08-26 18:52  

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嘉兴市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

嘉兴市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嘉兴市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其中提到:推进运输装备低碳升级和低碳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新增或更新新能源公交车80辆、出租车(含网约车)800辆;淘汰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616辆。淘汰内河老旧营运船舶43艘。积极组织参与交通运输部在零碳道路运输线路、零碳货运枢纽、零碳高速公路、零碳码头等“交通运输零碳工程”试点申报。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尤其是“两客一危一重”重点类车辆,严把检验监管源头关。放宽新能源货车在城市通行限行区域的限制,为公交公司提供新能源公交车批量注册登记服务支持。做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工作,拟于2024年9月1日0时起,全天禁止上述各类车辆在南湖区、秀洲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

  2024-08-23 17:44  

广东广州发布《广州市推动物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

广东广州发布《广州市推动物联网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其中提到:建设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区。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加快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建立健全自动驾驶法律法规,培育自动驾驶出行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支持建设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安全监测平台,探索推进全市全域开放自动驾驶商业化示范运营。推动广州市企业加快车机App鸿蒙原生应用开发。鼓励汽车、装备、电子等企业上游零部件近地化配套,加大芯片、智能传感器等物联网相关产品采购。

  2024-08-23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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