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信部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工信厅通信〔2024〕52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推动政策加快落地,回应社会关切,现对《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
● 2025年6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发布时间:2025-07-31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66053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1172亿元,同比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239050亿元,增长5.3%;第三产业增加值390314亿元,增长5.5%。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加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 1、支持老旧货、客车辆更新。加快推动注册登记在本市的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客车更新。对仅报废、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货、客车给予适当支持,重点支持报废并新购新能源(含纯电动、氢能等)货、客车。对仅新增购置新能源冷链货车给予资金支持。 2、组织实施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加快公交车辆小型化、电动化、智能化发展,推动车龄8年以上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其中更新新能源公交车的,每辆车平均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平均补贴4.2万元。加大老旧公交车更新支持力度,研究加力支持燃油、天然气公交车置换为新能源车的支持政策。 3、提高个人乘用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对《2024年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中补贴标准进行调整,报废符合标准的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由原来补贴1万元提高到2万元;报废符合标准的旧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由原来补贴7000元提高到1.5万元。已按《2024年北京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申请补贴的消费者,按新标准予以追加补贴,上述两类旧车应于2024年7月25日前(含当日)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2024-08-29 12:11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电动汽车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国家9部门《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号)等文件精神和国家对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有关要求,根据我省电力统调负荷曲线特性变化,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削峰填谷,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服务我省新能源电动汽车发展,对我省电动汽车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优化调整,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 ,峰谷电价及价差保持不变,峰平谷各8个小时保持不变。
2024-08-29 12:01
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秘书局(办公厅、综合司)联合印发《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十部门联合发布《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实施指南》,在充换电、新能源汽车相关方面,《指南》明确:1、鼓励电网企业联合充电企业、整车企业、数字科技企业等积极开展智能网联、车网融合等新技术研发,布局新能源汽车与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自动充电等结合的“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探索构建车网融合平台,支持开展智能网联汽车与路侧设备、云平台等的“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与园区、楼宇建筑、家庭住宅等场景高效融合的双向充放电智能调度应用。鼓励发展双向充放电设施、储充/光储充一体站、换电站等设施应用,以数字化平台拓展双向充放电资源聚合、运营、服务等可持续商业模式,探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等新型业务。2、推进绿色智慧出行。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引导绿色出行,持续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减少城市交通碳排放。
2024-08-29 11:39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文,组织开展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其中提出山西省将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对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不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监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计划抽查机构数8家。各地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等工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深化整治机动车检验市场乱象。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关注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保持情况,配合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重点通过技术手段查处机构违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问题。对查实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由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后,严格依法撤销检验资质,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嫌构成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检测收费的公告》(2021年第32号),不得就未真实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不得将“尾气检测费”打包进纯电动汽车“年检费”一并收取。依法查处机动车检验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机动车检验市场价格秩序。
2024-08-28 18:36
《关于公示北京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推荐目录(2024年)的通知》
北京发改委官网发布了《关于公示北京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推荐目录(2024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为推进北京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工作,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若干措施》(京发改〔2021〕1411号)、《北京市创新型绿色技术及示范应用项目征集遴选管理细则》(京发改规〔2021〕9号),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8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528号)有关要求,北京发改委组织开展了本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征集工作。经过初审、专家评审和部门评议,形成了《北京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推荐目录(2024年)》。根据《通知》,氢能电动车用固态储氢技术进入了公示名单。
2024-08-28 18:32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通知
老旧营运货车特别是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运营年限长、使用强度大、超标排放问题突出。加快推进交通运输设备更新和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举措,也是助力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货车更新补贴,支持老旧柴油货车等更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支持,完善政策保障,强化资金管理,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认真做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
2024-08-28 17:51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在《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奖补政策实施细则》(浙商务联发〔2024〕36号)基础上,自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补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补贴申请人名下的报废乘用车应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补贴申领期间,新购置汽车应登记在补贴申请人名下。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变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销售企业购置7座(含)以下新乘用车的,可申请一次性补贴。新车价格在5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乘用车补贴6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8000元;价格在15万元(含)至25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乘用车补贴8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0000元;价格在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0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2000元。活动期间每名补贴申请人或每辆旧乘用车均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该项政策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不重复享受。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2024-08-27 17:40
信阳市人民政府印发《扎实推进2024年下半年经济稳进向好若干措施》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印发《扎实推进2024年下半年经济稳进向好若干措施》的通知。在充换电方面明确:1、深入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新增公共停车泊位4000个,新建公共服务领域充电桩1000桩,推动各类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省充电智能服务平台。2、支持老旧营运船舶、货车报废更新,提高农业机械、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提高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比例。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支持家装厨卫换新,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资金支持政策。
2024-08-27 17:34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印发《天水市麦积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印发《天水市麦积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充换电方面明确:1、实施绿色出行“续航工程”,加快居住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重点区域充电桩建设。2、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梯次推动各区域充电站建设,有序更新改善车辆检验检测设备。支持和鼓励公务用车、出租汽车、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车辆加快电动、氢能等车型替代。有序推进氢能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积极谋划氢能动力装备新赛道,拓展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到2027年,全区新能源公交车(含城市和城乡公交)比例达到78%,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55%。
2024-08-27 17:31
《江西省推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实施方案》发布
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西省推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循环利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27年,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更加完善,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更加规范,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1倍,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废钢铁等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进一步加大。
2024-08-26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