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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POLICY INTERP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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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报告

POLICY REPORT

《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

山东印发《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鲁政字〔2025〕23号),其中指出,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和绿色建材等系列下乡活动,对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的县予以奖补。加强废弃物有效分类回收、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同时,培育打造元宇宙创新名品和应用名景,加快培育智能网联汽车融合发展新生态。

  2025-01-27 14:36  

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甘肃省《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通知》在加大设备更新支持力度条款中提出:加力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车和超出质保期的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额由6万元提高至8万元。

  2025-01-26 18:07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的实施意见

1月26日,四川省发布全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产业能源交通结构调整。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环保节能降碳集中攻坚。深化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与重庆协同打造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促进水风光氢天然气等多能互补发展。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进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广新能源汽车。到2027年,新增汽车销售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45%,老旧内燃机车基本淘汰;到2035年,铁路货物运输周转量占总周转量比例达到31%左右。

  2025-01-26 15:47  

《四川省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

1月26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到2030年,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构建完成,省市(州)两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全面建立并有效运转,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方法更加健全,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建成四川省级基础能源碳足迹因子库、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并与国家有关数据库形成有效衔接,碳排放数据能够有效满足各层级、各领域、各行业碳排放管控要求。文件提出,按照急用先行原则,聚焦我省动力电池、晶硅光伏、电子电器等特色优势产品,先行研究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相关规则标准。鼓励支持省内龙头企业在碳足迹标准制定中发挥更大作用,积极制定碳足迹核算企业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强化绿色电力证书在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体系中的应用。

  2025-01-26 15:34  

2025年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1月24日,吉林省商务厅、发改委、财政厅等6部门联合发布《2025年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5年1月1日(含当日)至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吉林省内置换购买新能源或燃油乘用车新车,根据新车动力类型及购车价格,每台车可享受3000-15000元不等的补贴。即日起符合要求的消费者可登录懂车帝App,通过搜索“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服务平台”、“吉林以旧换新补贴”等关键词,或点击首页“政府补贴”频道等方式,进行补贴申领。细则规定,消费者转让的旧车应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购买新车时,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价税合计),置换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5万元(不含)以下每辆补贴4000元;5(含)-10万元(不含)补贴8000元;10(含)-15万元(不含)补贴12000元;15万元(含)以上补贴15000元。如置换燃油乘用车: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3000元;5(含)-10万元(不含)补贴7000元;10(含)-15万元(不含)补贴 11000元;15万元(含)以上补贴13000元。补贴资金用完活动即止。

  2025-01-24 18:32  

2025年吉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在《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2025年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对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给予补贴。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2025-01-24 18:30  

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1月24日,商务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潜力,按照《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有关要求,2025-2027年,将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力争到2027年,在汽车流通消费领域,培育一批创新发展的典型企业,打造一批商旅文体健融合的典型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促进汽车市场高质量发展。试点任务包括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二手车高效流通、营造汽车文化氛围、完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提升汽车流通消费数字化水平五部分。

  2025-01-24 18:29  

《2025年北京市进一步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1月24日,北京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5年北京市进一步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氢能燃料汽车也可申报。符合本方案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条件的燃油乘用车指的是2012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含当日)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符合本方案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指的是2018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并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能源乘用车。

  2025-01-24 18:27  

《重庆市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若干政策举措》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经济持续向上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渝府办发〔2025〕6号)。其中提到,完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提高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同时,在继续支持工业、用能设备、能源电力等设备更新的基础上,将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展至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重点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应用。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等产业生产设备提档升级。优先支持企业更换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的设施设备。

  2025-01-24 15:40  

2025年安徽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在《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安徽省内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2025-01-23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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