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解读《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6-04-08
近日,商务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就《意见》进行了解读。
● 2026年2月中国汽车产业发展环境研究报告(下)
发布时间:2026-03-31
1—2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52721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2.6%。从环比看,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0.39%。
黑龙江省商务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公安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令2020年第2号)精神,促进我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省商务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了《黑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
2021-11-03 15:53
关于印发朔城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
《朔城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11-03 15:48
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货车司机等就业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改善货车司机生产经营环境,保障货车司机合法权益,提出如下意见。
2021-11-03 14:45
关于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考核评价标准》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指导各地深化绿色出行创建行动,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并为2022年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做好准备,根据《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函〔2020〕490号),结合各地创建实施方案,我们制定了《绿色出行创建行动考核评价标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1-11-03 14:40
关于公示2022年度符合申领汽车、摩托车、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和全地形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根据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原国家认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现将《2022年度符合申领汽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2022年度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和《2022年度符合申领非公路用两轮摩托车和全地形车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2021-11-03 13:58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
本规划依据《江西省创新驱动发展纲要》《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对“十四五”期间全省科技创新作出总体部署,是全省重点专项规划。
2021-11-03 13:39
关于公布2021年度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知
为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产品质量监管,不断提升道路运输服务水平,依据《公路水路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交科技规〔2020〕2号,以下简称《办法》)等,交通运输部组织实施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以下简称车载终端)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2021-11-02 19:55
关于印发《“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中国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动“十四五”时期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和发展改革委研究编制了《“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11-02 19:36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沿海经济带 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地区〔2021〕1382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卫生健康委、证监会、粮食和储备局、移民局、民航局、中医药局、药监局: 《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1〕91号),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和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分解落实责任,完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9月26日
2021-11-02 16:42
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 环大气〔2021〕104号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抓住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三个关键环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有序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加快实施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深入开展钢铁行业、柴油货车、锅炉炉窑、挥发性有机物(VOCs)、秸秆禁烧和扬尘专项治理。深化企业绩效分级分类管控,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坚持问题导向
2021-11-02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