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汽车舆情 > 政策文件

查看全部 >

政策解读

POLICY INTERPETATION

查看全部 >

政策报告

POLICY REPORT

关于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的令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已经2023年3月17日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2023-03-28 13:47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通知提到,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内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道路交通事故涉及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时,由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将道路交通事故等级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4个等级。

  2023-03-28 11:55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共指出17点要求,包括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提高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强化质量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强创新技术领域标准研制、推进技术、专利和标准联动创新、推动产学研用标准联合创新、积极开展标准化国际合作、实施企业质量品牌战略、开展中国精品培育行动、加强企业品牌保护和维权、进一步提高履责水平、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筑牢企业风险防控和安全基石、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激励力度。

  2023-03-28 11:54  

关于发布《宁波市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规定》的通知

新版细则结合电动汽车发展趋势,深入分析宁波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梗阻,调研省内其它地市现行建设标准,制定了适应宁波地区充电设施发展的建设细则。本规定共分十章,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配置标准及相关要求、电气系统、监控及通信、消防、其他专业、施工与验收、运行和维护等。

  2023-03-27 17:15  

关于《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管理办法提到: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推动道路客运结构调整,逐步减少营运线路里程在800公里以上的道路客运班线数量。营运线路里程在800公里以上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到期后申请延续经营的,如不实行接驳运输,应当调整发班安排,避免凌晨2时至5时载客停车休息。

  2023-03-27 17:14  

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对近期申请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的企业进行审查,作出了许可决定。现将决定准予许可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共有183家企业获得许可

  2023-03-27 17:12  

关于《杭州市国四柴油汽车淘汰补助实施细则(试行)》《杭州市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淘汰更新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中提到:对于2022年10月1日(不含)前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浙江特种设备在线”系统或在我市生态环境部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老旧柴油叉车,并在本细则发布之日(含)起淘汰更新为新能源叉车。2023年2月1日(不含)前登记在杭州市行政区域的国四柴油汽车,车辆所属地的认定以2023年1月31日24时车辆的登记信息所在地为准。符合补助条件。公众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3月26日至4月5日

  2023-03-27 17:09  

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

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重庆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方案提出,实施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行动。到2027年,力争制造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8%,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0%,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国比重达到10%以上,功率半导体、液晶面板产量迈入全国前三,“芯屏端核网”产业规模达到1.4万亿元。

  2023-03-27 17:05  

四项重要智能网联汽车国家标准获批立项

2023年3月2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了2023年第一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交的4项重要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国家标准项目正式获批立项。本次获批立项的4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均为《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划项目,是信息感知、自动驾驶、网络安全、网联技术应用等智能网联汽车细分领域的重要标准,均有利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新技术快速发展和应用,充分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支撑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2023-03-27 16:59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公告提到: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023-03-27 11:38  

共1090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