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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POLICY INTERP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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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报告

POLICY REPORT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批)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0号)相关规定,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目录》(第十批)予以发布。

  2023-08-23 17:48  

公开征求对《物联网新型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指南》指出,面向电、气、水、热等典型能源领域源网荷储全过程中的物联网应用,规定能源生产控制、区域能源管理、智能计量体系、综合能源服务等典型应用的系统、设备、协议接口、海上或水下组网、数据互联互通等技术要求。

  2023-08-23 17:34  

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公安局关于优化调整禅桂新中心城区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意见的通告

在拟调整后的措施中,包括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新能源轻型货车、新能源微型货车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新能源中型货车除高峰期(7:00—9:00、17:00—19:00)以外不受限制。也就是说,新规明确了皮卡车、新能源轻型货车、新能源微型货车不在限货范围内,新能源中型货车仅在高峰时段内限行。

  2023-08-23 17:28  

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金融监管总局 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8月21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金融机构与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合作,合理增加对消费者购买汽车、家电、家居等产品的消费信贷支持,持续优化利率和费用水平。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打造面向消费者的信用应用场景,向消费者提供先用后付、减免押金等灵活交易安排。

  2023-08-22 18:22  

国家认监委关于在汽车领域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检自证试点的公告

8月21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在汽车领域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检自证试点的公告。试点明确整车企业为认证责任主体,以整车企业委托改装企业生产的平板、仓栅、厢式、自卸货车为试点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自检自证改革。

  2023-08-22 18:22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的通知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高效协同的新产业标准化工作体系、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标准研究等重点任务,将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8个新兴产业,以及元宇宙、脑机接口等9个未来产业,加快标准化“领航”布局。

  2023-08-22 18:20  

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首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同步启动,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地区报送数量不超过10个。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做好示范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中央企业示范项目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汇总推荐,项目申报表、汇总表请于2023年10月8日前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2023-08-22 18:17  

建德发放新一轮消费补贴

活动期间,消费者在我市20家限上汽车销售企业(名单附后)购买7座以下(含7座)乘用车辆(非营运车辆)时,由企业先行返还现金或直接抵扣车款。本次汽车促销活动政府补贴300万元,购买燃油车、新能源车均可享受,预计享受优惠名额800个,名额有限,用完即止。

  2023-08-22 18:14  

吉林省能源领域2030年前碳达峰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加快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在电网输配辅助服务、可再生能源并网、分布式能源、微电网以及用户侧等方面,积极推动储能应用,带动储能电池制造等上游产业发展,逐步形成完整的储能产业链。力争到“十四五”中期建成一批不同技术类型、不同应用场景的试点示范项目,推进储能进入商业化发展阶段;到“十四五”末期形成较为完整的储能产业体系,成为能源领域经济新增长点,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引导新能源开发主体在电网侧联合开展集中式储能电站建设,储能规模不低于新增新能源装机容量的10%,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50MW。

  2023-08-22 18:13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昨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明确了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行路段和时间。 根据《通告》,广州拟从2023年10月15日起分阶段对国Ⅲ柴油货车进行限行;计划从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禁止通行国Ⅲ柴油货车。其中,10月15日起,包括珠江以北,新光快速路全段等区域,每日7时至24时禁止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

  2023-08-22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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