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全部 >

政策解读

POLICY INTERPETATION

查看全部 >

政策报告

POLICY REPORT

关于进一步放宽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措施的通告

一、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以及车辆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条件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全天24小时均可在各县区及六安市中心城区道路范围通行,不需要申办城市货车通行码;其他类型黄牌货车禁限行规定不变。二、其他黄牌货车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提前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三、本通告适用于霍邱、舒城、金寨、霍山县及叶集区城区道路,各县区不再另行发布通告。

  2024-02-02 17:39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贯通”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到2026年,建成自主可控的标识解析体系,在制造业及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初步实现规模应用,对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畅通产业链供应链、促进大中小企业和一二三产业融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

  2024-02-01 18:06  

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建设工作指南》的通知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典型探索、以点带面”的实施路径,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培育一批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和典型企业,全国废旧家电家具回收量比2023年增长15%以上,废旧家电家具规范化回收水平明显提高。

  2024-02-01 18:06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件提出,落实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等政策。适度超前建设农村电网,落实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和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重点支持农村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支持新建农村充电桩10000个以上。

  2024-02-01 17:52  

交通运输部关于江苏省推动综合交通改革创新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的验收意见

意见提到:一、通过试点任务实施,江苏省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架构得以巩固,交通运输规划协同水平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发展资金保障体系稳定,法治工作体制机制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透明、公平公正,现代行业监管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形成,行业现代化治理能力和市场发展内生动力进一步增强。二、试点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引领性和示范推广价值,在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法治工作体制机制、行政审批及事前事中事后等监管体制机制及现代服务体系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三、原则同意“推动综合交通改革创新”试点任务通过验收,验收评分97分,等级评定为优秀。

  2024-02-01 17:22  

太原:关于进一步放宽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中型厢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系列要求,为细化便民利企服务措施,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物流产业健康发展,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放宽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通行措施,通告如下:已放宽措施:对轻型、微型新能源载货汽车,皮卡车,赋予其与小型载客汽车同等通行权;中型厢式载货汽车等同于轻微型载货汽车管控模式;中型封闭式载货汽车可全天在市区道路通行。

  2024-01-31 19:56  

《鹤壁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加快构建布局合理、适度超前、车桩相随的充电网络,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充电需求,到2025年基本建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且覆盖全市的智能充电网络。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半径小于2公里;建成集中式公用充电站50座以上、公共服务领域充电桩(枪)1000个左右,私人自用领域累计建成充电桩(枪)3000个以上。

  2024-01-31 19:54  

2024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

细则提到,按程序将充电设施布局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在规划条件中严格落实新建工程项目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严格落实《临沂市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豁免清单》(临建审改字〔2023〕4号),充电基础设施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满足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后,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独立占地的公共充电站,参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纳入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

  2024-01-31 19:53  

福建实施汽车消费奖补最高补贴5000元

近日,省财政厅联合省商务厅印发通知,继续实施汽车消费奖补,最高补贴5000元。发放购车补贴。对消费者在2024年一季度通过省内汽车销售企业购置7座及以下乘用车(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予以补贴,其中新能源乘用车每辆补贴4000元以上、燃油乘用车每辆补贴3000元以上。实施以旧换新补助。对消费者出售或报废本人名下持有半年以上的旧机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的,追加补贴1000元。

  2024-01-30 17:47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实施《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作为今后开展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暂行办法》将进一步引领绿色制造标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行业、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2024-01-30 17:45  

共1140页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