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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POLICY INTERPE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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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报告

POLICY REPORT

工业和信息化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关于2021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终审和2021-2022年度补助资金预拨情况的公示》。

2023年10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关于2021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终审和2021-2022年度补助资金预拨情况的公示》,《公示》明确:一、2020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核定推广数74743辆;应清算补助资金136604.8159万元;按整车企业取整后补助资金136607万元;扣回相应预拨资金后剩余资金30861万元。二、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车辆信息:核定推广数426719辆;应清算补助资金654722.3631万元;按整车企业取整后补助资金654727万元;扣回相应预拨资金后剩余资金246849万元。三、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预拨情况:此次拟预拨资金1573195万元,此前待扣回预拨资金904274万元。(此次应得预拨资金为“此次拟预拨资金”减去“此前待扣回预拨资金”)

  2023-10-11 17:20  

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龙门县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方案》中指出,对年度工业产值10亿元以上,且工业产值增速10%以上的新型储能制造企业按市政策文件给予用电补贴,并对实际固定资产投资10亿元以上的新建和扩建新型储能制造业项目,根据市政策文件给予叠加资助。

  2023-10-10 16:23  

《宿迁市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正式印发

《政策措施》共分四个部分,明确了目标定位、支持重点、支持政策以及保障措施,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在目标定位上,《政策措施》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力争将宿迁打造成在国内储能产业具有影响力的制造业基地。支持重点为电化学储能、物理储能、氢能等技术路线和产业链上下游重点领域。

  2023-10-10 16:21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河北省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

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2023-10-10 16:20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安徽省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行动计划(2023—2025年)》

行动计划提出9大项、30条具体任务:一是深入推进供应链双招双引,明确建立健全供应链双招双引机制、编制供应链发展实施方案、开展供应链招引活动等。二是聚焦重点提升供应链资源配置能力,包括做优做强汽车首位产业供应链、大力培育先进制造产业供应链、夯实大宗商品物流供应链、完善医药物流供应链、构建冷链物流网络、发展外向型供应链、培育供应链金融等。三是打造重要供应链枢纽,包括建设合肥综合性供应链枢纽中心以及芜湖大宗商品及航空货运、蚌埠江淮海联运、亳阜宿农产品冷链和医药等供应链枢纽。四是承办全国性供应链展会,包括举办新能源汽车供应链、新一代信息技术供应链、农产品供应链、中医药供应链、供应链金融等系列展会活动。五是积极推动数字赋能,包括建设供应链服务平台、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六是培育壮大供应链经营主体,包括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培育供应链新型经营主体。七是强化供应链人才技术支撑,包括引进培育供应链人才、深化供应链技术创新应用。八是完善供应链配套体系,包括发展供应链配套产业、增强供应链安全韧性、提升供应链联通能力。九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实施重大项目。

  2023-10-10 16:17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电动汽车用电价格及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居民用电动汽车充换电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生活合表用电价格或居民合表分时电价。居民合表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峰时段6:00-22:00,谷时段22:00-6:00,不设平时段。峰时段电价在居民生活合表用电价格基础上提高0.15元/千瓦时;谷时段电价在居民生活合表用电价格基础上降低0.15元/千瓦时。(二)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可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合表用电价格或居民合表分时电价。(三)居民用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户选择执行居民合表用电价格或居民合表分时电价,需提前15日向电网企业提出申请,次月起执行调整变更后的电价政策,变更周期不少于12个月。未申请执行居民合表分时电价的居民用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户,按居民合表用电价格执行。

  2023-10-10 16:15  

《天津市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发布

根据天津市汽车限购政策的调整方案,天津将实施无车家庭指标,此前北京市就曾实施了这一措施,为一些参与了多年摇号、有着迫切用车需求的家庭提供了购车机会。天津市的无车家庭指标方案为:年内定向投放3万个无车家庭其他指标,该指标用于在天津市购车使用。符合以下规定情形的,可以于本措施发布之日起60天内,以家庭为单位办理1个“无车家庭”其他指标的申请登记。其中也有一些必要的要求,比如家庭申请人总数不得少于2人,家庭主申请人需要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件;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所有家庭申请人需属于居住地在天津市的人员。

  2023-10-10 16:14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发布《鄂尔多斯市建设“五大基地” 实施“两大行动” 完善“一个体系”构筑世界级能源产业》文件

规划提到,以“储”为辅,构筑储能实验实证基地。为解决新能源发电随机性、波动性、不均衡性带来的系统平衡问题,鄂尔多斯开展多种储能应用场景实证,建设新型储能实验实证基地,打造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聚集地。规划新型储能发展布局与产业体系,组织编制《鄂尔多斯市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规划》,全面统筹源网荷环节运行需求,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规模化发展。目前,全市建成天骄绿能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准大电厂调频储能等11个新型储能项目,总装机35.9万千瓦,正在推进建设中广核储能实证基地、库布其新能源大基地配建储能等15个新型储能项目,总装机194万千瓦,计划到“十四五”末,全市新型储能装机达到600万千瓦,将对推动能源绿色转型、保障能源安全、催生能源产业新业态发挥重要作用。

  2023-10-09 17:23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了两项重点整治问题,包括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以及要求投资落地。在整治方式方面,国家能源局明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是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具体整治工作,重点做好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要求和健全长效机制三项工作。

  2023-10-09 17:21  

《中山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

9月15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新型储能研发能力不断增强,产业链关键材料、核心设备制造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发展,努力把中山打造成为珠江口西岸储能电池产业集聚区、氢储能产业集聚区。到2025年,全市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装机规模达到15万千瓦。

  2023-10-09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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