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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关于金口河区汽车充电桩项目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发放公示发布

来源:乐山市金口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8-14 13:53

  关于金口河区汽车充电桩项目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发放公示

  为加快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功能,结合区域实际需求,保障新能源车辆在辖区内的充电便捷性,由乐山金泓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的乐山市金口河区新能源充电系统信息化服务项目已按规定程序完成审核。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川财建(2023)30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3)197号)等文件要求,为规范中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使用,推动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落地,现将该项目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内容

  新建和平彝族乡、共安彝族乡、永胜乡、永和镇、金河镇各点位汽车充电场站及新能源充电系统信息化服务项目,建设约50台7kw交流充电桩,改建用电路、配电箱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

  三、补贴资金拟发放对象

  乐山金泓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投资

  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

  五、补助金额

  配套资金金额1.45万元,激励资金金额0.32万元。

  六、补助资金来源

  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

  七、公示日期

  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20日下午18:00(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本次公示旨在保障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与公正性,除按规定需保密的内容外,相关信息均向社会公开,接受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疑问、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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