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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4-09-03 16:21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全省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循环更新,提升交通运输设备装备现代化水平,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

  (一)推动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是激活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领域。交通运输设备规模总量大、资金体量高、涉及产业广,经过多年高速发展,交通运输领域很多存量设备陆续进入报废高峰期,更新换代需求大,但行业整体仍面临设备更新意愿不高、更新能力不足、更新周期变长的压力。推动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是激活消费扩大内需的重要领域,需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有效激活消费潜力,有力拉动社会投资,助推国内大市场形成持续更新循环,为发展新质生产力创造良好市场条件。

  (二)推动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是促进产业技术进步的重要阵地。交通运输行业设备更新涵盖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设备、道路运输装备、运营管理与应急救援装备等多方面,涉及的上下游产业链长,设备应用场景丰富,特别是随着我国新能源产业驶上“快车道”,物联网、人工智能、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交通运输行业已成为检验新发展技术、培育新发展动能的关键领域。推动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是促进产业技术进步的重要阵地,将为交通运输及关联产业先进技术应用提供广阔的实践平台。

  (三)推动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是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我省交通运输领域各类经营性运输装备存量近50万台,其中新能源装备占比不足10%,九成以上公路水路施工设备仍为传统燃料动力,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新能源配套基础设施难以有效满足需求,部分安全生产设备技术标准落后,智能化、标准化设备推广仍然不足。推动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广节能低碳、标准统一的交通运输工具,更新一批先进、智能的交通运输设备,有利于支撑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提升设施装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

  二、明确总体要求,实现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强化政府引导、激发市场活力、提升行业效能”总思路,以推动交通运输设备绿色化、智能化、专业化、安全化升级为导向,全面实施设备动力低碳替代、运输设备达标升级、机械设备赋能增效、安全设备增储提能、标准规范强基领航“五大行动”,加快形成交通运输新质生产力,为提高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7年,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带动设备投资总规模超200亿元,基本形成绿色低碳、技术先进、智能高效、安全可靠的交通设施设备体系。全省城市公交、巡游出租中新能源车辆占比分别达到80%、45%以上,氢燃料电池汽车、换电重卡示范推广效应凸显;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桩实现100%覆盖,充电繁忙的服务区充电停车位达到小客车停车位的15%;公路客运枢纽站充电桩覆盖率超过55%;北斗终端应用进一步提升;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实现基本淘汰,标准化客渡船和新能源客渡船占比分别达到85%、35%以上;适用货船运力较2023年实现倍增。

  三、实施五大行动,明确重点任务

  (一)设备动力低碳替代行动

  1.加快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和动力电池更新。推动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引导更新小型化公交车辆、低地板及低入口、氢燃料电池城市公交车辆,全省新增及更新公交车辆原则上全部采用新能源(除特殊地区外)。有序推进超过质保期的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更换后的动力电池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退役动力电池应按规定回收利用。到2027年,新增及更新新能源公交车超过8000辆,更新电动(含混合动力)公交车动力电池超过5000台。

  2.推动出租车、驾培车和城市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加快推动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推广应用,鼓励网约车平台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引导驾培企业购置新能源教练车以及驾驶模拟器。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鼓励引导城市物流、冷链运输、快递配送企业更新新能源运输装备。到2027年,新增及更新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超过1万辆、新能源冷链运输车1200辆。

  3.推动氢能、换电货车示范应用。持续推动成渝“氢走廊”提质扩容,鼓励打造成都至攀枝花、成都至泸州、成都至广元等一批氢能重卡示范运输线路,拓展氢燃料电池货车在干线物流的应用场景。着力推动成渝“电走廊”、德阳市零碳道路运输线路等项目建设,积极探索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加快换电重卡推广应用。到2027年,新增及更新氢燃料电池重卡超过100辆、换电重卡超过100辆。

  4.推动绿色动力船舶发展。依托“平安渡运”工程,加快推广新能源客渡船,鼓励水上精品旅游航线发展新能源旅游船,推动海事公务船艇绿色转型。鼓励航运企业使用锂电池、液化天然气(LNG)、生物柴油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推动嘉陵江和金沙江库区新能源货船试点,推动油电混合、电力推进、直翼舵桨等新技术在货运船舶上应用。到2027年,更新改造传统和新能源客渡船320艘,新增新能源旅游客船20艘。

  5.推动新能源配套设施建设。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扩面提效,支持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因地制宜推进重要的经济干线、旅游公路、“四好农村路”等普通公路沿线充换电设施建设。推动既有公路客运枢纽、农村客货运输场站增配充换电设施。持续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路沿线老旧、故障充电设施,以及码头、渡口配套岸电设施升级改造。

  (二)运输设备达标升级行动

  6.加快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推进货运车辆大型化、厢式化、专业化发展。落实营运车辆能耗限值标准、达标车型核查制度,建立超标排放车辆闭环管理联防联控机制,支持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以及新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鼓励和引导国四排放标准营运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到2027年,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6万辆。

  7.推进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加快高能耗高排放老旧船舶报废更新,支持客船10年、货船15年船龄以上的老旧船舶报废更新,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发展。重点支持标准化、专业化、大型化船舶建造,鼓励新建长江105米和110米等船型、金沙江过向家坝升船机船型、嘉陵江和岷江500载重吨及以上的过闸船型。到2027年,淘汰老旧运输船舶500艘以上,新建适用货运船舶150艘以上。

  8.推动营运性客车更新换代。加快推动班线客运车辆转型升级,鼓励定制客运和交商邮融合发展。推动长途客运大巴品质化、定制客运车辆小型化、乡村运输车辆客货邮融合。到2027年,新增及更新营运性客车超过7000辆。

  (三)机械设备赋能增效行动

  9.推动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持续推进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重点路段、桥梁、隧道智慧感知和监测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推动路网智慧扩容、安全增效。大力推进智慧航道、智慧港口建设,推动高等级航道航标设备更新,完善航道测量、监测感知等设施设备。推动客运枢纽设施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推进公共交通刷卡支付设备升级。

  10.推进施工和养护设备更新升级。鼓励引导企业使用电动化装载机、挖掘机、混凝土罐车、自卸车等施工机械设备,在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中全面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探索将绿色低碳施工设备投入纳入交通运输工程概(预)算。大力推动老旧养护设备更新迭代和智能改造,更新淘汰一批高污染、技术落后、老化严重的公路水路养护设备。

  11.推进物流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自动化、数字化、自主化为主要方向,持续推进物流园区、港口码头等换装转运设备更新换代,鼓励更新一批仓储、搬运和装卸设备,加快标准化托盘和周转箱应用。鼓励物流枢纽(园区)内多式联运场站升级改造,支持高标准仓库和智慧立体仓储设施升级改造。鼓励集装箱更新,推进集装箱标准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发展桥(门)式起重机、正面吊、跨运车、卸船机、港作机械等多式联运换装设备,提高跨方式转运效率。

  (四)安全设备增储提能行动

  12.提升公路水路安全应急设备和战备保障能力。以全省“5+8+N”交通应急物资储备中心为基础,加快推进凉山等国家和省级公路水路应急储备中心建设和设备配置,推动市县级养护和应急保通中心、物资储备库更新配置通用型应急抢险设备,稳定道路客运应急运力储备,更新一批30座及以上老旧营运客车。

  13.提升交通运输重点车船安全监管能力。加快推进“两客一危”、12吨以上重型货车、内河运输船舶、执法车船、巡游出租车、公交车等领域北斗终端规模化应用,加快推动重型货车动态监控设备更新为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稳步推进全省重点渡口、码头、船舶停泊区等视频监控系统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及补点建设,推动教练车更新计时设备和安装智能分析监控设备。

  (五)标准规范强基领航行动

  14.加强标准支撑引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加快推动将交通运输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积极争取承担或参加国家、行业交通运输设备相关标准制定工作,推动具有全国代表性的地方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加快形成“近零碳”枢纽、港口、服务区等建设运营标准,加强营运车船等载运工具的燃料消耗量限制、碳排放等标准研究,建立完善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安全交通等领域设备技术标准体系。

  四、强化政策支持,激发市场活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相关单位(处室)要按照职能职责,扎实做好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统筹指导和工作推进。各地要认真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行动方案的实施。

  (二)强化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细化落实《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研究制定省级配套支持政策。继续用好中央财政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扶持内河水运发展“以奖代补”、新能源货车通行优惠等既有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示范,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用好再贷款政策工具,梳理形成项目清单和融资需求,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获得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提高融资便利度和保险保障水平。各市(州)要研究出台路权优先、行业准入、要素倾斜等非资金引导政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积极性。鼓励企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处置废旧设备产品和采购更新等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综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媒体等各类宣传媒体,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宣传引导。采用赛马激励、揭榜挂帅等推动机制,搭建平台,鼓励各地市、相关企业主体主动参与,形成更多创新性做法。及时总结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探索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通过现场会、专题报道等方式以点带面加以推广,营造社会各界积极拥护、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跟踪督导。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目标任务清单,分年度、分地区落实目标任务。对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加强跟踪督办,强化对各地、各企业督导考核,重大问题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厅将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纳入整体年度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评奖评优等挂钩,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不安排奖补资金。各市(州)要加强财会监督,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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