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订阅
I NEED A SUBSCRIPTION
您已订阅!谢谢您的支持
手 机 号  :
姓     名  :
订阅邮箱  :
首页 > 每日快讯 > 2025-06-26 每日快讯

我要订阅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嘉兴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2025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近日,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嘉兴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2025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文件指出,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新增公共充电桩1700根以上,其中乡村地区不少于1150根。聚力打造精品点位,鼓励充电基础设施开展技术、模式、服务和设计创新,完善公共充电站延伸配套服务,加强运维管理。加强能源监管质效。深入开展能源电力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夯实长输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机制,坚持政、企、地联防联控机制,开展部门联合隐患排查和常态化暗访工作,推广应用管道监控新技术。加强智慧能源管理、充电设施管理等平台运营管理,健全充电设施问题发现、整改、反馈闭环管理机制。

  2025-06-26 14:54  

政策信息

日照市司法局发布关于《日照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近日,日照市司法局发布关于《日照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指出,本市行政区域内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应当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新建或改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机动车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车位比例应当不低于15%,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充电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国家、行业验收规范开展验收工作。结合新建工程同步建设或预留安装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纳入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既有建筑物、场地内加建的公用、专用充电设施,在正式投入使用前,应当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依据国家、省相关规范和标准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供电企业不得接网投入使用。

  2025-06-26 14:57  

吴兴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度湖州市吴兴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近日,吴兴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做好2025年度湖州市吴兴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到根据站点年充电量进行补贴,补贴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充电量,给予城市地区充电桩不超过0.12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给予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不超过0.12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给予乡村地区不超过0.3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充电量数据以接入市级充电设施监管服务平台数据为依据。2024年1月1日之后的充电量,根据单枪年充电量分级进行补贴。

  2025-06-26 14:58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77批)公示

近日交通运输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以及车辆生产企业申请撤销的车型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025-06-26 15:00  

生态环境部发布《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进展报告(2025)》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进展报告(2025)》,系统梳理了2024年以来各部门在产品碳足迹领域的工作进展,从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构建多方参与工作格局、推动规则国际互信、加强能力建设四个方面介绍相关工作成效,并对未来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作出展望。

  2025-06-26 15:06  

● 商务合作:4006-997-802

● 企业邮箱:market@autothinker.net

● 客服微信:autothinker99

科瑞咨询公众号

智库平台公众号

手机扫一扫

智库平台公众号

科瑞咨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