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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每日快讯 > 2025-01-04 每日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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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衔接政策的公告

为做好2025年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关于汽车汽车以旧换新衔接工作包括:(一)关于2025年政策实施。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出台期间,报废或转让本人名下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消费者,纳入补贴支持范围。在2025年政策出台前,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仍按2024年政策要求执行。(二)关于跨年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对因新车交付延期等原因,在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4类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含)前全部取得上述四类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申请条件应符合《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有关要求。(三)关于2024年政策收尾。2024年汽车报废更新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平台将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关闭2024年补贴申报入口,于1月20日24时关闭查询补正入口,请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及时提交申报材料。(四)其他要求。2025年政策实施期间,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或置换更新补贴,不可同时申领两项以旧换新补贴。审核期间,车辆须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2025-01-04 14:53  

政策信息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衔接工作安排的通告

根据商务部消费品以旧换新跨年度政策衔接工作安排,为做好跨年度政策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关于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衔接工作包括:汽车报废更新。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发布之日期间,已报废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纳入补贴支持范围,相关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仍按《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执行。汽车置换更新。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发布之日期间,转让本人名下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纳入补贴支持范围,相关补贴条件和补贴标准仍按照《江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商务消费字〔2024〕133号)、《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追溯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时间的公告》执行。

  2025-01-04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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