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2025年度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相关操作流程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沪府办规〔2024〕1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相关操作流程发布下去,基本要求包括:1.国内新能源汽车车型已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许可,进口新能源汽车车型已获得3C证书;2.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在沪建立了完善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应急保障及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3.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的平台、车型、车辆和动力蓄电池相关数据应满足接入上海市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研究中心的要求;4.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完成登记的车型需持续满足生产一致性要求,并接受产品事中事后监管。
2025-01-01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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