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计划》明确:1、大力提升技术装备绿色化水:因地制宜推广应用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布局建设专用换电站。推动建设一批公路服务区充电桩、换电站、充电停车位。2、深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优化:沿海主要港口利用疏港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运输大宗货物的比例超过80%。3、畅通城乡物流末端循环网络:优化完善城市货运服务网络,研究推广城市配送专用中型厢式货车,合理设置货车通行区域、线路、时段要求,鼓励取消轻型以下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通行限制。
2024-11-12 16:58
政策信息
关于修改《抚州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部分内容
抚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修改《抚州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部分内容的通知。《通知》提到,聚焦新能源汽车领域,积极拓展智能传感器、车载智能电子、车载控制系统、锂离子电池、电驱动桥系统等业态。打造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平台。围绕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开展产业链精准招商,搭建产业平台,汇聚各类生态资源,助力本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企业转型升级,积极创建省级制造标杆企业和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着力打造体系完备的全国区域性新能源汽车制造中心。
2024-11-12 17:01
关于对《关于动态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广西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关于动态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峰平谷比价保持不变,为1.5:1:0.5,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包括容量电价、需量电价)、系统运行费用、力调电费、为保障居民和农业用电价格稳定产生的新增损益(含偏差电费)等损益类费用不参与浮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尖峰电价上浮标准保持不变,在峰段电价的基础上上浮20%。电力市场交易用户按我区电力市场交易方案有关要求执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平时段电价为广西电网目录销售电价中居民生活用电合表用户对应电压等级的电价,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0.10元/千瓦时,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下浮0.10元/千瓦时。
2024-11-12 18:08
《太仓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江苏太仓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太仓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持续推进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适时推进国四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加快推进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用车大户车辆门禁监控系统建设,提高清洁运输比例。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到2025年,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逐步推动国X和国二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大力提高岸电使用率,到2025年,港口和排放控制区内靠港船舶的岸电使用电量较2020年翻一番。
2024-11-12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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