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波
洪波,男,195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本科;厦门大学世界经济研究生、硕士,一级律师。曾任福建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福建省律师协会秘书长、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现任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兼任福建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公安部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监督员、福建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福州仲裁委员会委员及仲裁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